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指南
2019-03-03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朝阳区经营注册并纳税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以及面向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开展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
二、支持方向
(一)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企业,按照获奖等级、参与程度等,给予每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对上一年度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照获奖等级、参与程度等,给予每项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支持。
(二)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对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或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对上年度首次经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不包含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重新认定企业以及已获得过高新认定补贴的企业)。
(四)重点产业平台的总收入产出率达到8000万元/万平方米以上,且总体上经济贡献大、技术密集、高端人才聚集,在引进重点项目、规范企业异地经营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重点产业平台,给予每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其技术改造、优化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封面;
2.目录;
3.项目申报书;
4.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5.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批复、税务登记证、国高新证书、中关村高新证书等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6.项目申报当年之前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等;
7.其它证明材料。
(二)申报流程
申报分为初审和专家评审两部分:
初审阶段:请申报企业通过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管理平台(http://cycyzj.bjchy.gov.cn:8080)进行申报。
专家评审阶段: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自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陆中关村朝阳园网站(http://219.142.40.75)和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管理平台,查看该公告及下载申报材料。
2.原则上每个单位只能选择申报一项。
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装订尺寸为A4,平装,胶钉,并加盖骑缝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申报材料不需要胶钉,简单装订即可)。
4.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办公室拥有最终解释权。
部门:中关村朝阳园管委会(区高新办)
咨询电话:010-6431 8200
010-6431 7708